近日,一起離婚糾紛在白銀市會寧縣法院郭城驛法庭得到圓滿化解。原告姜某與被告藺某當庭簽署調解協(xié)議,數年矛盾糾紛一朝化解。
姜某與藺某因愛結緣后,迅速邁入婚姻殿堂,相伴走過三年時光,然共同生活期間發(fā)現雙方性格差異較大,經常因為生活瑣事發(fā)生矛盾,一個不愿忍一個不愿讓,久而久之致使夫妻感情逐漸消耗殆盡,于是姜某提起離婚訴訟。
調解挽救破碎的婚姻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詳細查閱了案卷材料,“雙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無法和好,怎樣才能將矛盾糾紛一次性化解……”這一系列問題,法官認真考慮后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開展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起初,姜某與藺某各執(zhí)一詞,情緒激動,互不相讓。雙方矛盾雖然矛盾尖銳,但法官仍然試圖挽回,一紙裁判文書易出,一段婚姻不易,不能輕易放棄,于是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的方式,分別與二人進行溝通交流。
法官首先耐心傾聽姜某的訴求和內心想法,了解到她在家庭生活中承受了較大的壓力,對藺某冷漠感到失望和委屈,堅決要離婚。隨后,法官又與藺某溝通,藺某表示姜某并非是因為他不關心家庭離婚,而是彼此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難以磨合,導致夫妻感情不合,他同意離婚,條件是姜某返還彩禮。
分開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在掌握雙方的真實想法后,法官意識到二人確已無和好的可能,結合典型案例釋法明理,詳解彩禮返還的法律范圍與標準,明晰裁判規(guī)則。最終,姜某與藺某的情緒逐漸平復,二人心平氣和的交談,認為既然破鏡難圓,那就好聚好散。于是姜某當庭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藺某返還彩禮50000元,矛盾糾紛徹底化解。
與失敗的婚姻和解
當姜某與藺某離開法庭后,承辦法官有感而發(fā):“婚姻生活中,其實根本就沒有誰對誰錯,或許有些夫妻本身就是兩條不同的線,只是偶然產生交集,在人生一段旅途中編織出了一張不滿意的情感網,網上全是抱怨和不滿,導致雙方朝著不同的方向延伸。今天過后,或許他們不會再交織,亦或他們會回頭,但不管怎樣,希望他們能各自安好,幸福的生活?!?/span>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來,會寧縣法院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以“如我在訴”的理念,用心用情辦理好每一起案件,力爭“辦一件、結一件、到位一件”,切實做好調解工作和釋法解疑,避免“一案結多案生”的局面,讓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綻放出美麗“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