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白銀市會寧縣法院太平店法庭創(chuàng)新完善“1+1+1+N”網格訴源治理新格局,將轄區(qū)按村社區(qū)劃分51個單元治理網格,每個單元以1名法官為主導、1名網格員“司法所、綜治中心、派出所”為基礎、1名網格員“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人民陪審員”為補充、N名網格員“社長、老黨員、其他熱心調解人士等”為輔助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矛盾排查及訴源治理網格,全方位、多角度將矛盾化解在村社。

為快速化解矛盾糾紛,將司法為民宗旨落到實處,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近日,太平店法庭接到一份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查閱案卷后,聯系轄區(qū)一名司法調解員人民陪審員,驅車前往被告所在地,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2020年5月,被告郭某某在原告米某某處購買砂石料,共欠砂石款1266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條1份,承諾四個月內還清。到期后,被告未付原告砂石款便釀成糾紛。
在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調解室,征得各當事人同意后,承辦法官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開展調解工作,圍繞矛盾焦點進行疏導和化解,情、理、法融合,耐心釋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矛盾糾紛徹底化解。雙方當事人對承辦法官、調解員、人民陪審員提供的便捷司法服務表示致謝。
下一步,會寧縣法院太平店法庭將持續(xù)發(fā)揮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加大訴前調解力度,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的模式,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從根本上化解糾紛。全面堅持和發(fā)揚新時代“楓橋經驗”,與轄區(qū)四個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以及派出所、司法所協調聯動協作化解矛盾,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努力構建 “1+1+1+N”網格訴源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