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團隊與天水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聯(lián)動調解了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案件標的總額3.3億余元。

調解中,天水市中級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重要指示精神,結合當前開展的涉金融不良資產“百日清收攻堅行動”,以高效率、高質量、高標準為出發(fā)點,在主導調解中達到了金融風險訴前有效化解。該案中,某銀行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并與某置業(yè)公司簽訂了《保證擔保合同》。合同期滿后,某房地產公司與置業(yè)公司無力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償還借款及本息。2022年6月該銀行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調解團隊仔細審查材料后,考慮到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且標的較大,涉及金融不良債權清收處置工作,易引發(fā)金融風險,即主導該案委派給本院特邀調解組織天水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近年來,化解金融風險,任務重、時間緊。訴前調解中,天水市中級法院認真研判案情,和當前疫情影響下金融領域存在的各種風險隱患,充分發(fā)揮法院主導職能,與天水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聯(lián)動調解,促使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在三日內出具調解書且將調解書向各方當事人進行了送達,實現(xiàn)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tǒng)一。